每個人都需要出一本書,才知道自己有多渺小。當你站在書店浩瀚的書海中,便會發現自己寫的書不過如丁點的微塵。
記得大概五六年前在理工大學參加了一個名為「香港的寫作生活」的講座,講者李健吾在講座中力勸同學們不要加入寫作界,說盡了做作家的辛酸。當時剛巧有一些喜歡寫作的朋友想出書,便替他們做校對和試閱,一起經歷了由成功到失敗的過程。最近參加了Weshare 的講座「閱讀文化,從網路到實體書」的講座,感觸頗多,特別想記錄和補充關於寫作和出書的資料,以供有志出書的朋友參考。
如何成為實體書的作家?
入行是許多夢想成為作家的人最關心的問題。以前想做作家主要有兩個方法,一是參加出版社舉辦的徵文比賽,二是自薦。徵文比賽是以往出版社尋找新血的方法,得獎者可以立刻證明自己的能力和獲得獎金,但落選的人往往不知道自己的作品出了什麼問題,而且徵文比賽不是經常舉辦,還是向出版社自薦比較直接。向出版社自薦不需要把整本書寫好,只需要把大綱寫好,然後加上大概三分一的稿,讓編輯評估書的方向和作者的文筆。如果編輯認為各方面都沒有問題,便會叫作者把整本書寫好,否則便會叫他修改。找出過類似書籍的出版社,成功機會會大一些。
隨著網上文學的普及,現今的出版社也會在網上找作家。例如在討論區成名的小說作家,或人氣Blogger也成為出版社的目標。在網上聚集大量粉絲不失為引起出版社注意的辦法。在網上發佈文章也可以測試自己的實力。
和出版社的合作方式
如沒有出版社看中,懷才不遇,還有自資出書這一絕招。但照一般途徑,出版社看中後會跟作者簽合約,主要關於版權方面。概據香港法律Cap528,作品的版權一開始屬於作者本人,但如果作者是出版社的僱員,版權則屬於出版社。值得注意的是,合約中通常會訂明作者在某段時間內不可以為其他出版社出書,或者該出版社有優先替作者出書。如果不幸大意地簽下終生不能為其他出版社出書的「生死契」,便有被打入冷宮的風險。一般書出版後都有一段引起注意的時間,在熱潮退去後能否引起注意是作者保持的關鍵。聰名的作家會每三個月至半年出一本新書,令自己保持在讀者的眼中。寫得快的作家如林詠琛便可以每三個月一本書,九把刀更試過一年會出十多本《獵命師傳奇》。
薪酬方面,作者的工資大概是書本售價的十分之一。假如一本書賣五十元,賣出三千本,作者便會得到一萬五千元。聽說林詠琛和陶傑的書在香港也只賣到幾千本,如果新作家的書能賣到兩三千本已經算非常好。寫一本書最小要三萬字,最多十五萬或以上也可以,但我認為字數五至六萬的書不會太厚,最好讀。寫作加校對大概花三至四個月寫好一本書,因此不建議作家為賺錢寫作。在香港只要少部分作家可以靠寫作維持生計,即使成名後工資也不是特別的高。如果把同樣的努力花在其他行業上,能成為名作家的人不難晉身公司的管理層。
自資出版的話,費用大概兩萬至四萬左右,印一千本。日後加印會比較便宜,可省編輯和美工費用。籠統來算,賣出頭一千本書後才開始回本。
出書流程
跟出版社談好合作後,之後作者的工作十分直接。在指定的時間前交了稿,然後跟編輯校對,主要執錯字和令文句通順;完成校對後,出版社會拿去排版,令書本的字更容易好,加些插畫等等。排版後出版社會打印俗稱「藍紙」的草稿,再次校對,然後加封面和印成樣書。最後校對沒有問題後,便可以大量印刷。印刷釘裝好後,便要把書本送到發行商。
發行商分為兩種,一種是有跟便利店合作,會把書本放到便利店寄賣,另一種沒有。找出版社合作前最多先查清楚對方的發行商,好的發行商甚至能令書本放到書店中的當眼位置。
讀到這裡,相信你已經大概知道出書是什麼一回事。如果你已經有資源和決心出書,但對自己的文筆仍欠一點信心,可以參考我的寫作tips-《小說創作雜談-以筆桿捕捉影像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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